商标驳回和商标申请不予受理二者有什么区别
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的情况,如果没有专业的机构回答这些问题,大多数人认为二者是一样的,反正就是商标因为某些原因注册不了,但实际二者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为此财税网做出以下分析。
什么是商标驳回?
驳回商标是因为您的商标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注册禁令,或者您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以前申请注册的商标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构成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如果商标申请被驳回,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是,驳回审查可以在收到驳回商标申请通知之日起15天内进行。受理申请的单位是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而不是国家商标局。
商标被驳回后我该怎么办?
财税网提醒您,驳回商标申请并不意味着该商标已被判处死,刑。只要合理分析商标被驳回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救助措施,通过商标驳回复审获得权利的注册申请人数量仍然很高。
什么是商标申请不可受理?
您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商标申请不予受理。补救措施是提供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重新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和商标注册申请补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要混淆他们!只要符合国家商标局的要求,注册申请一经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该商标将被驳回。
如果商标申请不被接受,我该怎么办?
财税网提醒您,商标申请不被接受的原因有很多,需要进行理性分析。如严禁使用,则不予受理,登记方向、材料等。需要及时进行调整,而部分原因是由于缺少材料造成的,及时填写材料并提交申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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